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市直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根據《關于建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打造創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見》(合發〔2017〕17號)和《廬州英才培養計劃實施辦法》(合人才〔2015〕4號)等文件精神,今年繼續實施廬州英才培養計劃,現就第二批“廬州英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人數
第二批“廬州英才”共遴選50名左右,其中廬州創新英才20名左右,廬州創業英才30名左右。
二、申報條件
“廬州英才”的申報單位為在肥各類企業(含研究院創新平臺),不含外商獨資或外資控股的合資企業,優先支持省級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人選。申報人只能依托一個企業,且只能申報創新或創業領軍人才中的一項。國有企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不納入申報范圍。已入選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安徽省“百人計劃”、“特支計劃”,合肥市“百人計劃”專家不納入申報范圍。申報“廬州英才”不可同時申報市“百人計劃”。
(一)廬州創新英才
1.主持重大科研項目、領導高層次創新團隊(創新基地)的企業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以技術入股等形式參與企業科技創新并積極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駐肥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人員。
2.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產業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積極推進技術成果產業化并取得明顯成效;或在企業科技創新中起到關鍵作用,領銜開發的產品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在業內有一定影響。
3.在合肥工作不少于5年(2012年7月1日前來肥),其中在申報企業工作不少于2年(2015年7月1日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入選后必須為申報企業服務不少于5年。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備較強的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
(二)廬州創業英才
1.運用自主知識產權創建科技型企業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經營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業高級管理人才。
2.為企業的主要創始人,本人持有企業20%以上股份,且為企業第一大股東。入選后5年內,企業總部和主要生產基地不得遷出合肥市。
3.企業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開發的產品技術先進或服務模式創新,處于全省領先地位,能夠填補省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
4.企業應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創辦注冊,依法經營,無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納稅記錄和高成長性。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備較強的領軍才能、創新意識、團隊組織能力、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
三、申報程序
(一)填寫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可通過“合肥先鋒網”(網址:http://www.hfxf.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下載《2017年“廬州英才”申報書》(分創新、創業兩類),按照《填寫說明》要求認真填寫,并準備好附件材料。
(二)材料報送及審核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工委辦)對本區域內申報單位(含中央、省駐肥企業、研究院創新平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填寫意見并蓋章后,統一報市人才辦。市屬國有企業由市國資委審核后報市人才辦。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書》和附件!渡陥髸窇顚懲暾,不得空項、漏項。附件材料要緊緊圍繞申報書填寫內容,應清晰簡明,排版緊湊美觀,與申報書一同裝訂,采用A4紙雙面印制,封面用白色銅板紙,總頁碼不超過32頁。
2.需報送的紙質版材料:《申報書》和附件一式6份,《申報人選匯總表》1份(各主管部門填寫,加蓋公章)。
3.需報送的電子版材料:《申報書》,《申報人選簡表》,《申報人選匯總表》。
四、工作要求
1.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組織申報和審核把關工作,確保推薦人選質量。
2.請按照分配名額申報(見附件1),可通過廣泛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評選、內部公示等方式擇優確定推薦人選。
3.指導申報人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填寫內容要與本人直接相關,對材料真實性要嚴格把關。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和申報單位今后的申報資格。
4.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游慶宇;電話: 63537406;傳真:63537406;電子郵箱:ahhfrcb@163.com。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財政局